7月11日上午,学院在行政会议室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例会暨第26期教学工作例会。伊良忠院长、周长明副院长出席会议,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教务处及评建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郑友军处长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建设的意见>的建议》,通报了近期教学督导组反馈意见和本学期学生座谈会反映情况,发布了第一次自评检查整改复查工作安排和暑期实践教学检查工作安排。与会委员围绕议题展开积极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
周长明副院长强调,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需进一步多方调研,加强与部属公安院校的紧密联系,但我院也应有所思考、提前谋划,要同时兼顾国家标准、公安部文件以及校本特色;各教学系部对审核评估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理解、积极调动、落实行动;对教学督导和学生座谈反馈的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整改,学院将在秋季学期开展提升教风学风专项活动,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此外,周院长还传达了调整学生管理机制、按专业设置学生大队的要求,部署了暑期基础教学设施的改造工作。
伊良忠院长作出指示,一是学院要兼顾教育部、公安部的要求,加强调研后再进行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行培养方案运行中如发现突出问题,可进行局部调整;二是积极探索公安院校本科教育的改革路径,重视教学与公安机关执业资格证书的衔接问题;三是对各系部的评估整改复查可分批进行,教务处、评建办要做好审核评估指导工作,注意教学工作规范性;四是加快教学、办公场所的规划调整,做好教学保障建设;五是各教学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教学管理,发现教学问题要及时纠正;六是各系部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传达和整改学生对教学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