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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级部分学生进行本学期学生评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7日 15:4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15级部分专业区队:

根据《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实习教学安排》,2015级侦查学、治安学(2、3、4、5区队)、禁毒学、法学(1、2、3、4、5区队)专业学生将于2017年11月20日集体前往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始实习教学,为完成对学院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考核,请上述各区队同学认真配合,于近期完成学生评教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教时间:2017年11月7日—11月17日

二、评教网址:192.168.6.5

三、评教程序:上网——输入网址(192.168.6.5)进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本人学号)——输入密码(若遗忘密码请到行政办公楼B412查询)——选择“学生”身份进入——点击“教学质量评价”栏目——下拉菜单中出现本学期所有课程——依次点击每门课程 ——检查老师姓名是否正确——根据评教内容进行选择(同一位老师的评价内容不能为同一等级,即不能全为A 或全为C等)——评完一位教师后,系统会自动跳入下一科课程——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最后全部评完才能提交数据。一次必须全部评完,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四、在评教过程中如发现系统中教师信息或课程信息与实际教学情况不符,请区队学习委员尽快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行政办公楼B412)联系。

五、请各区队认真组织评教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评教,否则将影响个人教务管理系统的其他操作。

                                         教务处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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