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关于公安教育事业提出新要求,现依照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中关于警校生“入校即入警”的制度修改意见,以及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我院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在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我院拟开展关于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系部启动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涉及开课的行政部门(如学生处、团委、招就处、图书馆等)启动涉及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的修订工作,并提出书面意见,于04月24日前报教务处计划培养科(B412);学院拟于4月27日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予以审定。
2、请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具体名单、数量见附件)尽快到教务处教学保障科(B408)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