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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15版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 09:1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关于公安教育事业提出新要求,现依照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中关于警校生“入校即入警”的制度修改意见,以及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我院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在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我院拟开展关于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系部启动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涉及开课的行政部门(如学生处、团委、招就处、图书馆等)启动涉及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的修订工作,并提出书面意见,于04月24日前报教务处计划培养科(B412);学院拟于4月27日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予以审定。

2、请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具体名单、数量见附件)尽快到教务处教学保障科(B408)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4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题审议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参加“一名新时代条件下的优秀教官是如何炼成”主题讲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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