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41号)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我校拟同意陈又才同学转学至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习。现公示如下:
姓名 |
考生号 |
高考成绩 |
科类 |
年级 |
转入学校 |
原专业 |
拟转入专业 |
陈又才 |
17511407163061 |
504 |
理科 |
2018 |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
法学 |
软件工程 |
公示期自2019年6月5日至6月11日止,共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0830-3108955。